十六、七歲對愛情的期待誰沒有?
十八歲的時候,
女孩遇上了給自己承諾一生的男孩。
結果在畢業不到一年內的時間,
男孩因為「遠距離」、「感覺淡了」的理由,
把女孩給甩了。
淡水跟新莊還真他媽的遠啊!
二十歲的時候,
女孩自以為遇上了和自己很合得來的男孩。
在女孩正滿心期待的時候,
這男孩告訴她:「我們並不適合。」
不適合你他媽摟肩摟爽的啊?
或許十八歲遇見的男孩,
認為自己給不了女孩最好的,
所以離開她。
或許二十歲遇見的男孩,
認為自己給不了女孩最好的,
所以拒絕她。
這些話,女孩都已經聽膩了。
二十一歲開始,
女孩對愛情再也不抱任何期望。
她從來就沒有怪過任何人。
比起那些追不到人家就自甘墮落、
失去自我的人,
女孩顯得堅強而且對自己負責許多。
是你自己放棄了愛的感覺,
而不是愛的感覺遺棄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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