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5 February 2013

Part 2 Immigration forms - IMM 5490 - 境外依親移民

SPONSORED SPOUSE/PARTNER QUESTIONNAIRE

IMM5490

FIRST CONTACT
(1) 在與贊助人實際碰面前, 是否有與贊助人聯絡過?

FIRST MEETING 第一次碰面的情況
(2) 第一次與贊助人實際碰面是什麼時候? 地點?
(3) 有人介紹你跟你的贊助人認識的嗎?
(4) 你是否有贈與你的贊助人任何禮物?
(5) 你的贊助人是否有贈與你任何禮物?
(6) 請詳述你與你的贊助人第一次實際碰面的情況

FAMILY MEMBERS
(7) 在你與你的贊助人開始spouse/common-law關係前, 你的贊助人或他的家人 與你或你的家人是否有任何關係?
(8) 你是否有任何家人或親戚目前住在加拿大?


DEVELOPMENT OF YOUR RELATIONSHIP
(9) 詳述你與你的贊助人自第一次碰面後的關係及相處情況, 包括一起旅行, 一起參加任何活動等, 請提供照片, 票根等等資料, 以證明你們真的一起參與這些活動
(10) 你的朋友和家人是否知道你和你的贊助人之間的關係?
(11) 你的贊助人是否曾見過你的家人或是朋友?
        你與你的贊助人是否已結婚?

INFORMATION ABOUT YOUR MARRIAGE
(12) 是誰求婚的?
(13) 在何時何地求婚的?
(14) 訂婚是否有任何儀式或是過程? 請提供照片等佐證
(15) 結婚是否有任何儀式或是過程? 請提供照片等佐證
PS: 我在我住溫哥華查到
ceremony是指結婚儀式;reception是指宴客
依照台灣的傳統,ceremony應該是指男方來家裡迎娶、交換戒指、拜別父母...等儀式;reception就是去飯店餐廳請親朋好友來喝喜酒

(16a) 你的贊助人是否需到你的國家來結婚?
(16b) 如果是, 是否有人陪他來?
(17) 你的婚姻是否是透過他人安排的? 是的話, 是誰安排的呢?
(18) 是否有任何宴會(喜宴, 喜酒)等活動?
(19) 是否有度蜜月? 有的話也是要附照片, 票根等佐證
然後就可以跳到第24!

INFORMATION ON YOUR COMMON-LAW/CONJUGAL PARTNER RELATIONSHIP
(20)~(23) 跳過哩

MAINTAINING CONTACT
(24) 你的贊助人在你們在一起的期間是否有拜訪過你? 有的話也是要附照片, 票根等佐證
(25) 你在你們在一起的期間是否有拜訪過你的贊助人? 有的話也是要附照片, 票根等佐證
(26a) 你和你的贊助人不能見面的時候, 都是用什麼方式聯絡? 請提供帳單, 記錄等佐證
我個人是寫手機簡訊跟email
(26b) 聯絡的頻率及使用的語言?

LINVING ARRANGEMENTS AND FINANCIAL SUPPORT
(27) 你和你的贊助人有住在一起過嗎? 請提供同住的時間?
(28) 你目前與你的贊助人住在一起嗎?
(29) 是否有其他人和你們同住? 我是填我們的室友啦~
(30) 你是否有在接受贊助人的經濟支援?


(( ))

42 comments:

  1. 請問一下這邊的照片有沒有限制?兩個人或者朋友一起的合照? 和移民的photo 是指要給像館洗要求尺寸即可 對吧?

    合照的部分可以用貼在word檔然後用彩色列印即可 對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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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Dear 匿名
      你是指俗稱"愛情史"的照片嗎?
      如果是的話,是沒有規定一定要只有兩個人或是一群人
      像我就有附我們兩個出去玩的照片,他拍我或是我拍他的單人照片,也有一些是兩個人一起自拍的
      也有聖誕節或朋友生日一起參加聚會的照片
      主要是要證明說你們兩個真的有交往(不是來騙的XD)
      愛情史的部份我是貼在word裡面並說明照片發生的時間跟場合
      沒有制訂格式,有條理清楚就好

      移民的大頭照你去相館的時候就帶著CIC要求的規格,給相館看說就是要這樣的尺寸
      相館知道的~

      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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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補充一下
      愛情史的照片我也有把我FB上參加聚會被人家tag的照片也貼進去
      證明說我們的關係是公開在FB上的,家人朋友都知道的這樣

      我的大概有100多頁word.......囧
      然後是彩色列印,花了500多塊新台票 (不曉得有沒有規定一定要彩色,但我想說黑白感覺很弱,彩色好像比較像真的一樣,反正只花這一次就給它做到好囉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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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hello 謝謝你 那我想請問一下他所謂的九張是指大頭照九張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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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速滴~Appendix B有給你尺寸,帶去相館給他們看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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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阿... 你是印在word 檔唷!! 我是洗出來100多張吧!!
      應該也可以唷!!! >< 會不會格式不符!!! 被打槍!!!
      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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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Hi Ellen,
      別擔心, 沒有規定要怎樣的格式, 只要CIC審核的時候可以清楚知道你提供的東西是用來說明哪一項的就可以了。我也是自己印出來, 第一次感覺現我買的彩色的噴墨事務機物超所值, 彩色列印, 影印, 掃描, 通通都可以 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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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別擔心別擔心, 我也是以沖洗照片的方式寄出去的, 也是百來張照片, 而且CIC HK寄移民紙來的時候,也原封不動的把我照片寄還給我耶!!!! 真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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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喔~我印的100多頁愛情故事都沒還我!! >"<
      我用word是因為編輯比較方便啦~洗照片的錢可能加一加價錢也差不多
      因為我有在各張照片上註明由來 (感覺比較專業XD)
      我一開始抱持的心態就是我一次交代清清楚楚, 你們不要再來叫我補件或是問我問題這樣XD
      果然一次過關而且沒面試~唷齁齁齁齁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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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看完大家的, 都好仔細唷... 突然覺得我好"辣擦" ... 拖了1年多才寄, 結果.. 附件的照片都是隨便送上的!!! 嗚嗚嗚嗚....

      希望可以跟大家一樣,快點團聚...

      Jess, 你的100多頁愛情故事... 出書吧! ^^
      我好怕被點去香港面試唷!!! 還要再飛一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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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請問一下這個表格是要另外填還是等於我可以把這些問題寫成愛情史?????還是說表格是表格~愛情史是另外自己用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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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Dear 匿名
      這個表格當然是要填的啦~ 愛情史的部分是(必附的)附加資料
      如果表格空格不夠填, 就寫說請參考附件(然後附件要寫清楚是回答哪一張表格的哪一題問題)就可以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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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因為不是很懂像他叫我要寫說我跟另一半第一次見面的詳細情況~那我是要寫的很詳細再另外一張紙嗎?還是就是填在上面寫滿寫個差不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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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Dear 匿名
      我抱持的心態是寫得越詳細越好, 省得交卷了他們覺得交代得不清楚又來來回回問問題
      而且也有可能他們覺得有疑慮到時候安排面試就很麻煩
      所以儘量得講得清楚是最好, 不夠寫或覺得想補充的話, 就寫在附件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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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提供一下我們的經驗好了, 我們是只有把第一次見面的過程填寫在表格(可能是我們的寫作能力還有記憶力比較不好吧!!) 哈哈, 我覺得照片才是重點, 你如果表格寫大概, 照片就要做詳細的說明, 我大半的時間都花在做照片說明, 我是沖洗出來,並把說明寫在照片背面, 你也可以像Jess他們一樣用word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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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第28問到你現在有沒有和你的sponsor住在一起 ?

    我是寫沒有 因為我的sponsor都在加拿大 那他為何還問我說 when did your sonso 那他為何還問我說 when did your sonsor return to Canada??

    這一題好怪喔 幫幫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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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Dear 匿名
      我想這題的出發點應該是說既然你們結婚了或是有common-law的關係(尤其是common-law), 兩人應該會住在一起才對
      你的sponsor現在沒跟你在一起, 那請問他是什麼時候(離開你)回加拿大的?

      不好意思因為我的答案是Yes所以完全沒想過No要答什麼XD
      不過要是你的sponsor沒跟你住在一起也沒在加拿大, 或是你沒辦法明確回答這個問題, 需要交代原因的話, 就在28題那邊寫上請參考附件, 然後再附件裡面說明就可以了
      反正要是有些答案你沒辦法一言以蔽之的話, 就寫在附件裡交代清楚囉!
      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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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一題, 我來幫忙回答, 因為我跟我老公也沒住在一起,他人也在加拿大。我們是回答No, 你就回想一下你老公最近一次離開台灣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表格沒有寫說要交代員因, 所以就不用寫(因為我們也沒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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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真的是很謝謝你們兩位的回答~~我是上上位問填表格的那位...(發現大家都是匿名哈哈)~我還有個問題就是...因為我跟男友是辦common law~那表格5409 con-signer那張~~我看了你的文之後你下面寫說"只有當common-law partner是妳的co-signer時,才需要填5409" 可是我還是不懂是什麼意思耶.......麻煩你跟我說一下了:(
    還有就是...因為我其實已經來加拿大一年多了~可當初進來的時候根本不知道有common law這種東西..導致租房子也沒跟我男友簽再一起...加上當初來之前他還跟一個室友住我們三個現在也是住一起~所以名字我也沒去補上~可我們是真的一起住了一年~~~我有爬文說可以去申請銀行帳單.電話帳單那些等等~可我當初來也只辦了debit card也不能辦信用卡~所以她也不是會寄來家裡的那種~是扣到沒錢就沒法用的那種卡根本也不會有帳單.....然後我電話帳單也是用電子帳單...想說還有沒有其他可以證明的東西阿...我大概只剩三張紙本的電話帳單(因為剛開始都是用紙本有寄到我們家)..可剩下的那三張日期也不是去年我一來住就開始的是今年年初的日期....其他都被我丟掉了後來就變成電子帳單...想說不知道還有什麼其他東西可以證明的...我是有很多票根照片等等的~這樣的話是不是要請兩位朋友寫信拿去公證說我們真的是有一起住一年這樣比較保險??因為我們家還有一位室友~她可以證明的~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我男友的楓葉卡過期但他也還沒去更新....可因為他現在在等加拿大護照中~他一直都是待在加拿大沒出境的~~這樣會影響到我申請common law嗎???麻煩你了我問題好多....因為我爬了一堆文可是相同情況的真的好少我又怕寄出去少這個少那個的...真的很不好意思謝謝妳!!!!!!


    Ce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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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i Cece,
      老實說我在台灣的狀況也一樣, 我的帳單全部都是電子帳單, 而且像信用卡和手機這些我跟阿兜仔在一起之前就辦的東西, 全部都是登記我的戶籍地址.
      我們一起住的地方室友是三天兩頭就換, 阿兜仔也沒跟房東簽約, 都只是每個月按時繳房租而已(因為我們的租約是中文的, 阿兜仔也看不懂, 房東就放水流了XD)

      我想到住在一起還可以找的"證據"有:
      1. 問問看銀行, 當初妳開戶登記的地址他們應該會有紀錄, 找銀行問問看是不是有紙本的帳戶資料可以印出來給妳用 (這邊的銀行我不知道, 但台灣的銀行會有更改地址的紀錄, 如果妳一直都跟男朋友住在一起, 登記的地址也是那邊的話, 可是問問看銀行有沒有辦法給妳相關文件)
      2. 問問看房東能不能幫妳們重新一份租約, 我當初要申請移民的時候就是請房東幫我重簽一份20XX年的租約, 房東OK妳就得救了XD
      3. 可以問問看電信公司電話帳單有沒有辦法補發紙本, 或是當初申請電話的時候填的申請表(上面地址如果是填男朋友的地址的話)也可以當作從那時就住在一起證據

      其他好像就差不多了>"<
      因為我當初住的地方水電瓦斯網路都是房東的名字, 根本也不是我們的, 也沒辦法用
      我雖然後來結婚了, 但還是拖了一年(為了收集一年份的信用卡帳單....)才送件

      你們住在一起的地方有沒有曾經有朋友拜訪過? 像是生日趴還是各種趴替
      有照片的話都可以印出來當作support
      或是像我當初也有爬facebook, 把朋友來我們家玩照的照片printscreen下來, 證明說朋友有來"我們"的家拜訪, 營造大家都知道我們住在一起, 我們住在一起這件事情是公開的, 這種感覺

      妳在這邊是讀書嗎? 還是什麼身分?
      當初來的時候申請入學或什麼的申請資料, 應該會有申請日期跟基本資料
      如果當初地址是填男朋友家的話, 那些申請表單或是通知之類的應該都可以多少support一點啦~

      其他我想不到了@@
      加油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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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天阿好謝謝妳哦!!回我這麼多~~我會把你跟我說的都一一去問看看看行不行列印下來的!!!唉我也有想到說看能不能請房東重用一份可是我們這棟房子竟然還有規定一間one bed room只能最多住兩個人!!!!因為當初我來的時候不知道~~~所以也是住了一陣子後來才被房東告知說我必須搬出去~可是因為後來房東也都沒再來管所以我就一直住到現在~所以也無法去跟房東講說我們這間房一直是三個人住一起....而且很衰的是去年一年的房租還是我男友直接把現金給我們室友然後用我們室友的支票去給房東的..所以也無法跟房東掰什麼理由說其實室友早就搬出去我早就搬進來只是沒去改名字...我是下個月才要開始上語言學校的課...因為當初我是大學畢業才有空過來找我男友~是拿觀光簽證進來的~到六個月時(也就是今年三月.我是去年九月來加拿大的)延簽過一次~~~蛤阿你還為了收集證據晚了一年阿...真的是辛苦了....因為我今年九月開始有把房租名字跟我男友名字簽一起~我原本也是想說看要不要等到明年九月滿一年有房子租約了再送件...可是我又很想快點能工作..畢竟我已經浪費了一年...就想說看能不能現在先寄看看...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我記得有張表格的開頭有問我說兩種方式一個是如果申請沒過可以退費然後退件~第二是說就繼續補件申請~可因為我爬文聽人家說如果選了第二個繼續補件(可能是面試或補件什麼的)的話最後如果真的還是被拒.不會退費之外以後都不能再申請???這是真的嗎????還是說真的被拒後還可以等資料補齊了重新寄出再申請??那你現在人已經在加拿大了嗎???你待在哪呀????真的很謝謝你耶其實這種很細節的東西就算問CIC他們也不會講得清楚....麻煩你了!!!! Ce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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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又有一個問題了..."Statutory Declaration"是什麼東西????????????我爬文說要準備的東西還有這個?這個是什麼.... Ce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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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i Cece,
      妳在哪(CIC網站? CIC表格?)看到這玩意兒的阿? 好像沒印像耶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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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IMM5409是Common-law 需要填寫的, 配偶是不需要這份的囉
      This form must be completed and signed by the sponsor and common-law partner, only if the latter is a co-signer on the application 宣誓sponsor與applicant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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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ㄟ??!! 是我誤會了嗎@@
      ShengYen可以幫我看一下這篇的補充嗎?
      http://saneandmapleland.blogspot.ca/2013/01/part-1-sponsorship-forms-imm5409.html
      我以為common-law也不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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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Jess 你說的對, 是我誤會了。common-law 以及配偶的family class sponsorship都不需要寫5409.
      This form must be completed and signed by the sponsor and common-law partner, only if the latter is a co-signer on the application
      這句話的意思應該是說
      如果sponsor 本身是common-law status, 而sponsor的common-law partner又是co-signer就需要填IMM5409

      如果sponsor 是已婚有配偶, 即便sponsor的配偶是co-signer, 應該也不需要填IMM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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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真是抱歉還有問題...還有那個可以請兩位朋友寫公證信~那個是要怎麼寫??我爬文看到說有制式的內容????請問你知道在哪裡下載的到嗎?謝謝!!!!! ce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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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Dear Cece,
      我當初爬文好像是說沒有制式內容捏~ 我也找不到可以下載的
      妳可以去"我住溫哥華"問問看問一下AmandaHsu(或是她的blog:艾曼達 ♥ 泰迪熊)
      她當初好像有遞公證信, 有範例可以給妳參考
      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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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妳好 我已經在妳版上潛水一陣子。。最近頭快爆掉 真想放棄申請><
    想請教妳關於目前是否跟贊助人 住一起 這欄。我之前是工作旅簽 然後結婚 在轉觀光簽證 所以還在加國 也去辦了這邊良民證 所以10個月以來 都在這。旅簽6月到 所以可能回台灣一趟 但也不確定。請問該回答 目前住一起 或是沒有較適當?。。因為這又關係到 目前我的所在聯絡地 聯絡電話 真的很煩。寫台灣 是否矛盾呢!

    我和先生認識12年 之前在台灣的通訊和房契也找不到 連skype記錄也沒法追蹤到那麼久以前。 所剩下的 只有照片。只好多費點心思
    謝謝妳 提供這樣好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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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ello 匿名,
      妳的情況照實答就好了
      所以是有沒有住在一起?XD (我看妳的描述也看不出來你們到底有沒有住在一起@@)
      有就回答有, 沒有就回答沒有
      實際的情況就是最適當的答案

      妳的聯絡資料, 重點是要填找得到妳的電話跟地址
      我當初是在外面跟我先生租房子, 但我通訊地址是填我戶籍地址, 也就是我爸媽家
      (因為當時考慮到要是簽證還沒下來我們就得回加拿大的話, 有CIC的信件或通知來了我才能確保收到)
      我先生的聯絡資料則是留他加拿大的爸媽家

      聯絡資料的重點就是當CIC通知妳的時候(不管是審核結果還是通知面試), 妳要能收得到這些資訊, 就這樣而已
      照這個idea去填就沒錯~ 希望妳也申請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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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Dear Jess,
      妳說的對 我不想再浪費心思 想這鬼問題了 誠實為上策 我們的確住一起。但 我五月想回台灣 參加弟弟婚禮 所以才對住址部份猶豫不決。

      今天開始寫戀愛史 真是艱難。。。現在也只有靠一堆照片和護照日期來佐證了


      看了妳文章 我能深刻了解妳和婆婆住一起的關係 辛苦妳了 因我去年剛來 也是跟他爸媽住一起。那10週 真是…… 人和人之間 真的要保持距離 天天見面 再好的關係 也難維持 @@ 還要打招呼 想到破頭 也沒話題可聊。。真的為了想閃他媽媽 我都6點起床 吃早餐 喝咖啡 避開相遇時間 妳的痛苦我了解 想想以前在自己家 根本不會有這樣感覺 。。 希望妳能調適好。 加油!
      Vi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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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Hi Vicky,
      謝謝妳的鼓勵! 我就這樣撐也撐了半年XD
      媽媽不是壞人, 只是真的無敵囉嗦而且控制慾很強
      然後我又是很不愛被管的人, 所以很痛苦 T______T

      有朝一日就會搬出去了!! 只能跟自己說要撐住不要爆炸XDDDD
      妳也加油捏! 希望妳一切順利~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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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請問一下帳單,電話單都是中文,還要做翻譯和公證?一定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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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Dear 美妮,

      我的電話帳單沒有翻英文, 但我有用螢光筆標出日期, 另外在旁邊寫上西元日期
      我的狀況是, 我的帳單只是附加資料(我有其他資料證明我們有真的在一起, 如英文版房屋租約)
      所以我沒有特別翻譯跟公證

      這些資料不是一定要繳的
      但當然越多能證明你們關係的資料是越好
      我是抱著這個心態附電話帳單的

      看妳的情況囉
      如果妳沒什麼其他有力(實在)的資料證明你們的關係
      最好是翻譯+公證

      以上給妳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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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謝謝你詳細的回答,我們關係有力證明是有個六歲的小孩,我會再補一些其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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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Dear 美妮,

      其實我當初是站在審核者的角度想
      怎樣的證據是有力的

      我的話就是有照片跟email跟卡片
      證明說我們交往的時候彼此的家人, 朋友都知道
      像是阿兜仔過年跟我一起回南部的照片, 跟我全家一起去旅行的照片
      我來加拿大的時候去拜訪他家人的照片, 跟他們家人一起出去玩的照片
      FB上有po我們跟彼此的朋友們一起出去的照片, 朋友來我們家開趴的照片(XD)
      阿兜仔媽媽逢年過節寄來的卡片(署名給我們兩個人), 時不時寫來的email
      等等等等

      我們最有力的"官方"證明就是結婚證書
      但是這些照片等等的證明是更好, 更真實的證明
      我想也是審核者想看的證明

      所以我想雖然你們有小孩
      但要是有你們一起活動的照片, 你們跟小孩一起拜訪家人的照片, 你們跟小孩一起跟朋友出去玩的照片等等
      或是學校註冊的文件(有妳跟老公的名字)
      類似這些(真實生活中的)證據, 都是最好的證明

      以上給妳參考囉~ 希望妳也申請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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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你真的很細心,看到我真的要罵自己豬頭,前幾天才因要整理行李把一些信卡片處理掉,還好有相片,感謝你願意如此俱細靡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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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Hi Jessie,

    經過了三個月 這星期我終於要寄出了。 希望能順利 再次謝謝妳的經驗分享~

    因我線上工簽轉旅簽的日期 是到 6月30號
    而剛好卡在 三個月審查期前後。 。。不確定是否 可以再延旅簽 因送的是境外依親……
    本來要回台灣等 但暑假機票貴 算算回來加拿大也九月了 時間拖的有點長。。 現在真是 不知所措啊 但又不想冒險 逾期停留~ 請問妳知道可以線上再延旅簽嗎? Vi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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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Dear Vicky,
      延簽的部分我就不清楚了@@
      因為我沒有經歷到延簽
      金拍謝幫不到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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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Dear Jess,

    在爬文時突然發現你的blog 把境外依親移民寫得很詳細.
    想請問你一下. 我IMM 5490第24 and 25題該如何回答

    (24) 你的贊助人在你們在一起的期間是否有拜訪過你? 有的話也是要附照片, 票根等佐證
    (25) 你在你們在一起的期間是否有拜訪過你的贊助人? 有的話也是要附照片, 票根等佐證

    是YES or NO? 我在溫哥華快11年了. 是從國際學生到工作身分. 在到現在觀光簽證在溫哥華. 六月中和交往快六年的加拿大身分男友結婚. 這段期間我都在溫哥華. 我老公也是. 但不太確定這兩題應該怎回答~不好意思可否問你一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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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Dear 匿名,

      我的狀況是我跟我老公交往過程兩個人都在台灣
      我的回答是Yes
      底下有補充說明我們相處的狀況 (如: 我們都住在台灣而且住在一起等等)

      給妳參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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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謝謝妳的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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